广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通告
作者:guangan时间:2012-04-10点击:6438
广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规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
通 告
广大市民、个体工商业主、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为规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行为,确保“三网融合”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工作。
二、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应当依照《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取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
三、广安市目前未列入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邻水分公司、岳池分公司、华蓥分公司和武胜分公司是全市持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具有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职能和职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对凡未依法办理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违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广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广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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